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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为创新企业保驾护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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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作为中国外贸“晴雨表”的广交会一直站在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一方面对外展示中国产品和推广中国外贸企业形象,另一方面也在知识产权等方面对致力于创新的中国外贸企业保驾护航。 保护知识产权是传统 广交会历来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广交会新闻发言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副主任徐兵在第124届广交会开幕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交会自1992年起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6年来,经历了专项维权到专设机构,再到健全制度等发展阶段,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符合实际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成为中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典范和展示中国政府有效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的重要窗口。 国际商报记者来到第124届“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时正好赶上几位专家对被投诉企业是否涉嫌侵权进行认定。投诉站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国际商报记者,广交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展前预防、展中保护和展后维权等。根据相关规定,大会投诉接待站会对被投诉企业是否涉嫌侵权作出认定,并视其涉嫌侵权的轻重给予下架或暂扣侵权商品、通报、扣减展位乃至取消其参展资格等处罚。 该工作人员介绍,广交会是中国较早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机构的展会。1992年,广交会开始以创新发展的精神探索完善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置机制,开国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先河,成为中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典范,有效打击了展会期间的涉嫌侵权行为,促进了国内相关立法的发展,引领行业保护意识的形成。 资料显示,1992年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要关注规范出口商标的使用和管理;1997年,第81届广交会首次设立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专门工作机构,统一部署查处商标、专利和版权的投诉侵权;自1999年第85届起广交会均设有“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安全及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并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商务部条法司和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派员到会指导,广东省和广州市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行政执法部门派专家在接待站现场办公,专职负责受理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方面的投诉。 “广交经验”受肯定 广交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探索实践也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从2001年起,广交会制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重点检查;2002年广交会首次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在当年秋交会上制定了《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2004年国务院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中国会展业中总结推广广交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经验。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一些基于广交会自身特点设计的取证认定和惩罚规则对遏制侵权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为2006年国家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提供了有益参考。 如今,广交会已成为展示中国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窗口。广交会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营造良好安全营商环境、护航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也明显提高,积极进行国内外知识产权布局,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亿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从1998年开始参加广交会。通过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与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生产的智能垃圾桶等产品的知名度日渐提高。亿科公司业务经理潘丽彬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公司在广交会展馆内也发现了仿冒品,但好在公司可以通过广交会设立的投诉机制对侵权商家进行约束和后续维权,有效维护了公司的知识产权。 亿科集团董事长陈亿志进一步表示,企业要加大创新力度,因为靠抄袭得不偿失,同时也希望国家更加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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