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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出海投资须更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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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发达国家进一步收紧了对外资的准入限制。今年7月,英国政府通过了一份名为《国家安全与投资》的白皮书,赋予英国各部门负责人对可能存在国家安全隐患的外资收购交易增加审查的权限;8月,德国经济部又宣布,根据德国最新草拟的法规草案,如果非欧盟的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控制德国企业的股权达到15%或者以上,其将有权直接干预该投资项目,并进行交易审查;同样是在8月,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了作为《2019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一部分的《美国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表示将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并扩大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权力。 在此背景下,未来中资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时应注意哪些事项?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要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外资安全审查措施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另一方面则要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保持低调。 谨慎选择投资领域 南开大学囯际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葛顺奇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这些发达国家收紧对外资的准入限制不仅体现在增加了相关限制措施,还体现在其加强了对外资的审查机制,部分还形成了法案。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研究所博士王是业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当前一些发达国家对外资安全审查的法律政策进行了修改,显著扩大了安全审查范围,中资企业对相关国家企业的少数股权和非控制性并购以及交易金额较小的并购;对半导体和信息技术等民用技术领域的并购;对涉及公众信息相关企业的并购等都可能触发安全审查。“未来计划赴发达国家开展并购的中资企业应充分全面了解当地外资安全审查的法律体系及其最新变化,尽量避开限制外资并购的敏感领域,避免触碰模糊领域,防止陷入冗长复杂的审查流程或遭到否决,进而蒙受损失。”王是业说。 王是业进一步分析称,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经济体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外资安全审查法律体系,定义和列举了受管辖交易类别,但具体要求和标准依然比较模糊,审查机构自由裁量权较大。“因此,在计划实施并购前,中资企业应主动与当地审查机构进行沟通,提交相关项目情况的材料,说明项目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了解审查机构对并购交易的态度,避免给审查机构留下项目不透明、有意规避审查的负面印象。” 项目执行保持低调 王是业指出,发达国家对外资安全审查政策进行调整,一是要维护其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要维护其在先进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因此,外资并购军工和尖端技术相关资产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像美国、英国等国家新推出的外资安全审查措施均要求并购当地关键技术和基础设施的外资企业履行强制申报义务。另外,即便一项并购交易已经完成,审查机构仍有权力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对其进行审查并做出否决裁定,导致并购主体就此失去对并购资产的所有权,面临巨大损失。 对于一些模棱两可或与国家安全关联度较低的领域,审查机构对并购交易的态度受舆论的影响较大。王是业建议,中资企业应低调开展并购活动,在受到公众关注后,应宣传资产整合对缓解目标企业财务压力、创造当地就业等方面的积极贡献,避免舆论将重点放在“技术合作”上并产生错误解读。“未来中企通过海外并购获取技术从而实现短期赶超的道路将越来越难走。企业要实现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增加长期性和基础性投入,扎实做好技术积累和技术开发。”王是业表示,此外,赴发达国家开展并购的企业还应树立规则意识,充分认识安全审查的严肃性和严峻性,一旦交易项目被纳入审查,应提交全面的材料配合审查,并按照审查机构的要求对交易项目进行业务剥离等调整,确保项目顺利过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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