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7]130号),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应于2017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http://lhnb.mofcom.gov.cn),填报企业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2017年度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企业填报的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部分信息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