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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海关将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
日期:2014/10/24  点击:3962次

    10月23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二阶段试点启动部署会在重庆召开,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等12海关代表参加会议。 

    据介绍,为落实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今年9月,海关总署决定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9月22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一阶段在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5个海关率先启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二阶段将于12月1日启动,一体化改革将全面覆盖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重庆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韩冀忠介绍。“我们将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接单平台,形成涵盖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简单而言,就是使长江经济带海关‘十二关如一关’。” 

    据悉,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第二阶段试点正式启动,将为长江经济带12省市相关企业带来极大利好。今后,企业在12省市各口岸海关进出口的货物,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并可自主选择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意通关方式。同时,长江经济带的报关企业还可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企业在长江经济带内任一海关备案的分支机构,均可在长江经济带各海关从事报关服务。此外,长江经济带各海关间还将互认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原产地预确定和许可证件、归类、价格等专业认定结果以及暂时进出境等行政许可决定等,这将极大便利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进一步助推长江经济带外向型经济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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