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首页 商会简介 展会信息 培训信息 商会动态 商会会员 商会会刊 外贸资讯
 
首页 / 外贸资讯 / 动态要闻
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运行
日期:2014/6/19  点击:2885次

    新华网上海6月18日电(记者吴宇)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8日上线运行。首期两个试点项目是: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申报与结果反馈、船舶出口岸联网核放。

    来自上海海关监管一线的信息显示,18日上午10点,作为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企业的上海元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代理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从斯里兰卡进口了一批重80千克、货值1.3万美元的服装,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单一窗口”平台,一次录入满足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监管部门要求的申报信息,“单一窗口”平台自动产生检验检疫申报单、海关申报单、海事申报单。企业完成报检后,“单一窗口”平台自动将通关单号回填到报关单中,即时完成报关手续。

    停靠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洋山保税港区的达飞公司TITAN号货轮,则于本月3日率先测试,通过“单一窗口”成功办理了船舶离港放行手续。准予船舶离港的信息直接由“单一窗口”平台发出,改变了企业之前需要到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执法部门串联奔走、分别办理手续的老模式。

    海关总署党组成员、“单一窗口”国家试点工作组组长、国家口岸办主任黄胜强指出,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要求和上海自贸区监管制度创新的具体举措,是国务院今年提出的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一项措施,也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遵循国际通行规则、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提高贸易便利化的重要途径。

    据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介绍,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有望在7月份全面向企业推广应用,并将逐步扩大“单一窗口”试点项目,例如将货物申报由进口推广到出口,由海港推广到空港;船舶手续办理,由放行扩展到申报等。

    2013年底,世界贸易组织第九届部长级会议达成的巴厘岛一揽子协议之一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明确:成员国应努力建立或维持一个“单一窗口”,使得贸易商能够通过一个入口,向各相关政府机构提交货物进出口或转运所需要的单证或电子数据。单证或电子数据通过相关政府机构审查后,结果应通过“单一窗口”及时通知申请人。

    据上海海关统计,自6月初开展相关测试工作以来,企业通过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累计申报一般贸易进口货物6票,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共通过“单一窗口”办理船舶离港手续60艘次。

 

 
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查看
 
电话:0573-82626026 82626058 邮编:314000 邮箱:jxccie@jxccie.org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开发区金融广场九楼 浙ICP备13026589号-1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